歡迎光臨海創谷(海南)產業園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網站!
取消
清空記錄
歷史記錄
清空記錄
歷史記錄
弟一條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人等的合法權益,營造文明和諧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經濟特區內住宅區物業與非住宅區物業管理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自行管理、委托物業服務人的方式,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第三條 物業管理應當遵循黨委領導、主導、業主自治、專業服務、社區治理、多方參與相結合的原則。
推動在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人中建立黨組織,發揮黨建作用。建立黨建下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協調運行機制,充分調動居民參與積極性,加強社區治理。推動符合條件的社區黨組織和居民委員會成員通過法定程序兼任業主委員會成員。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應當加強對物業管理工作的領導,將物業管理納入社區治理體系,建立和完善專業化、標準化、市場化、信息化的物業管理機制,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的重大問題??h級人民應當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配備專(兼)職物業管理工作人員。
縣級以上人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活動進行管理、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人民發展和、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財政、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物業管理有關工作。
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健全居住社區綜合治理工作制度,及時研究解決住宅物業管理重點和難點問題。鼓勵街道辦事處建立物業管理工作機制,指導監督轄區內物業管理活動,推動業主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并依法監督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人履行職責。
鄉鎮人民應當根據本條例規定和市、縣、自治縣人民決定,負責轄區內物業管理活動的指導、協助和有關監督工作。
居(村)民委員會協助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做好物業管理相關工作。
第五條 物業管理行業組織應當依法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制定行業規范,規范從業行為,推進行業標準化建設,調解行業糾紛,促進物業服務人依法經營和誠信服務。
物業管理行業組織應當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六條 鼓勵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人組織開展文化娛樂、鄰里互助等多種形式的社區活動,推進和諧社區建設。
完善物業管理糾紛處理機制,鼓勵通過協商、調解、仲裁等方式解決物業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應當依法及時受理和調解物業糾紛,化解物業矛盾。
來源:海南省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